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名师优课”征集遴选工作的通知
工企业函〔2023〕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切实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综合素养,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名师优课”征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主要征集面向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培训课程、专题讲座等,以视频形式呈现,内容包括以下类别:
(一)法律法规类:涉企法律法规宣贯、企业合规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等。
(二)政策解读类: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经济政策解读、惠企政策应用辅导等。
(三)经营管理类:公司产权和治理、规划及战略执行、生产管理、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及组织管理、财务税务管理、质量标准建设、资本运营、投融资策略、营销策略及品牌策划、企业文化塑造、公共关系及危机管理等。
(四)创新发展类:知识产权布局与保护、前沿技术趋势、技术成果转化、数字化转型、绿色化发展、商业模式创新等。
(五)权益保护类:产权保护、劳动人事争议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合同管理、海外风险管理等。
(六)其他类。
二、申报要求
(一)课程申报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专业咨询培训机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优质企业等(以下简称申报单位),无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二)课程授课人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至少两年以上教学实践经验)、较高的学术素养和优秀的师德师风。
(三)课程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原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贴近企业实际需求,课程设计科学,授课特色鲜明,教学效果良好。
(四)课程应为授课人教学实录,分为短课程(微课)和标准课程两类。短课程(微课)时长15分钟左右;标准课程时长45分钟左右,另附不超过10分钟的说课视频(由主讲人阐述课程目标、教学思路、教学场景、创新特色和实践意义等内容)。
(五)申报的课程应可用于公开发布,注明授课人姓名、职务、所在单位等版权信息后免费提供给中小企业学习使用。
三、组织实施
(一)线上申报。申报单位于2023年10月7日至25日,在中小企业人才培训“企业微课”平台(www.qiyeweike.com)填写课程申报表并上传课程视频(MP4格式)。每个申报单位可申报不超过10门课程,每个授课人申报不超过3门课程。
(二)地方审核推荐。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地方初选标准(附件1),对“企业微课”平台上本地申报的课程进行初选打分,对存在政治导向、法律法规、师德师风及其他问题的课程一票否决,并于2023年11月10日前择优向我局报送推荐课程(报送材料包括课程视频、推荐课程申报表、推荐课程汇总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课程数量不超过30门。
(三)遴选发布。我局将组织对各地推荐课程进行线上公众评价、企业评价和现场专家评审,遴选形成的优质课程将在公示后收录“名师优课”资源库,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名师优课”课程名单。同时,我局委托部人才交流中心定向邀请相关知名讲师、专家录播课程,也将收录在“名师优课”资源库并发布。
(四)推广应用。“名师优课”课程将在“企业微课”平台免费公开播出发布,并通过社交媒体平台等多种途径宣传推广,供广大中小企业免费学习使用;向各级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免费推送,结合“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和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进行推广,丰富培训资源,不断扩大中小企业人才培训覆盖面和影响力。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已纳入“名师优课”资源库的课程用于任何盈利目的。
附件:1.地方初选标准.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2023年9月26日
(联系人:部人才交流中心申报平台技术支持 翟广达 010-68207840,1911033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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