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我国将加大力度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国税总局: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将扩围
昨日(12月26日),国税总局局长王军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表示,要加大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的支持力度,将享受所得按50%记入纳税所得额的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在原来上限是6万元的基础上适当进行提高,进一步扩大优惠政策的试用范围。
按照相关税收规定,目前,对2012-2015年度年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微企业,执行10%的所得税优惠税率;6万-30万元包含30万元之间的小微企业,执行2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工信部: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 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
12月27日,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明确2014年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动员全系统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局面。
会议认为,当前我国工业进入了必须加快转型升级的新阶段,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只有7年的时间。完成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必须按照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出发点,全面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把工业发展建立在创新驱动、集约高效、绿色低碳、智能发展、惠及民生的基础上,加快实现提质增效升级。
会议要求,明年各项工作都要体现改革创新的精神、思路和办法。要以转型升级行动计划“6+1”专项行动为抓手,突出重点、集聚资源,努力完成好6个方面工作任务。
其中之一就是激发企业活力动力,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针对当前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负担重、融资难、行政干预多等问题,加强政策协调和公共服务,激发市场活力、企业创造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实施全国统一的收费清单管理模式,将减负惠企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大国发14号文件落实力度,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政策环境。财政资金的支持方向,要从支持单个企业更多向购买公共服务、服务体系建设和创新融资等方面倾斜。完善细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推动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政策覆盖范围。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引导金融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培育认定一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另悉,工信部近日发布通告,公布了第三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通告明确,工信部对示范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复核一次,对合格的示范平台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有分析称,加快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对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专业化分工协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同时,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也起了积极作用。(编辑:谢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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