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出台办法鼓励外企加快转型升级
来源:南方日报 2013/12/10 9:07:14 点击:
广东东莞被称为“世界工厂”,拥有1万多家外资企业,是一座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城市。该市今天出台《东莞市产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政策杠杆的调度,鼓励外企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
据东莞市相关官员介绍,根据《办法》,专项资金将以奖代补、贴息两种方式对莞企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进行资助。其中,以奖代补是指对已完工并经过验收、在同行业领域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或示范作用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以事后奖励代替补贴的形式给予支持。单个项目奖励额度为核算范围内项目投入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贴息则是指对在建且已经取得银行贷款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贷款利息补贴。贴息额度按照项目贷款利息额的70%确定,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此外,专项资金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采取补助的资助方式。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按企业技术中心近5年实际投入的研发设备、仪器及软件费用的25%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额分别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
东莞市长袁宝成指出,办法的出台,及时必要,对于专项资金“事先资助,事中资助和事后资助”三个环节,应科学调整,认真把关,合理安排,争取把资金效益发挥到最大水平。
据东莞市相关官员介绍,根据《办法》,专项资金将以奖代补、贴息两种方式对莞企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进行资助。其中,以奖代补是指对已完工并经过验收、在同行业领域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或示范作用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以事后奖励代替补贴的形式给予支持。单个项目奖励额度为核算范围内项目投入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贴息则是指对在建且已经取得银行贷款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贷款利息补贴。贴息额度按照项目贷款利息额的70%确定,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此外,专项资金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采取补助的资助方式。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按企业技术中心近5年实际投入的研发设备、仪器及软件费用的25%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额分别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
东莞市长袁宝成指出,办法的出台,及时必要,对于专项资金“事先资助,事中资助和事后资助”三个环节,应科学调整,认真把关,合理安排,争取把资金效益发挥到最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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