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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探索交易模式改革 让公共资源阳光下运行

来源:人民日报 2013/5/9 8:53:50      点击:
   惠州市将原属国土、财政、住建、政府办管理的土地矿产、产权、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全部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过程、全透明上网,实现一个平台交易、一套班子运作、一个窗口对外、一个账号流转。

  该中心运作9个月来,共完成交易项目1500多宗,成交金额66亿多元,未接到一宗有关交易不公平的投诉,企业群众满意率100%,共为财政增收节支近13亿元。

  瞄准问题抓改革

  惠州江北大隆中心广场,原来的“惠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牌子旁边,现在加挂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牌子。

  “原来分属四个部门、分散在四个办公地点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全部集中在了这里。简单地说,一边属于卖的,另一边属于买的。”去年5月29日从市住建局副局长调任中心主任的甘少权形象地说。

  惠州公共资源交易模式的改革,是瞄准问题抓出来的。2011年底,广东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先耀到惠州调研时,要求惠州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这一句话,说到了惠州干部的心坎里。

  “原先的‘四个要素’市场,一直是腐败案件高发、群众投诉居高不下的领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松说。

  源头治腐必须直捣体制深处。2012年3月,历时一个多月的调研,确定了“必须真正‘管办分离’、必须真正整合融合”的原则,形成了“一委(市长任主任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一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模式。

  真正“管办分离”。原先分属四部门的公共资源管理权不变,但交易操作权被剥离出来,进入新挂牌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统一办理和交易。

  真正整合融合。中心不是简单的物理整合,而是彻底打破了原有4个中心(所)的机构框架,将人员从人、财、物上彻底纳入,集中统一办公;同时充分共享互用原有4个中心(所)的硬件、软件资源,只刻一个公章、只设一个银行账号,实现“化学”融合。

  向改革要公平

  实现阳光透明的交易,惠州走的是“科技+制度”的道路。李松说,市纪委经过细心深入的研究,搞清楚了四种资源交易的运作流程和主要风险点;然后跟发改局合作,定了一套制度,组织专业人员开发软件,“让科技的脑袋代替人的脑袋”。

  工作人员给记者看了土地矿产、产权交易的流程:网上发布信息—网上报名申购—网上转账缴纳保证金—资格确认—网上报价—挂牌结束—网上限时竞价—竞价结束—网上公布结果,“所有的步骤都可以在网上完成,整个竞价过程完全公开,所有交易记录过后都可查询。”

  “无情的电脑”代替“有情的人脑”,过去的“面对面”改为现在的“背靠背”,减少了交易环节的人为干扰,确保了交易的公开透明。

  惠州市纪委常委杨自力讲了最近发生的一件事:“在一宗土地交易中,有人托关系找来,请我们帮忙打开交易系统后台,看看有多少人竞买。我们告诉他,密钥有三把,一把在我们手上,一把在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手上,一把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手上,必须同时用才能打开后台,而且会永久留痕。这一制度设计出来,就是为了堵住漏洞,防止围标串标。他听了以后,一句话没说,悻悻地走了。”

  向公平要效益

  中心成立9个月来,土地网上在线交易公平公正、竞价激烈,共出让土地24宗,成交总额 27.6亿元,溢价10.42亿元,溢价率61%。

  卖的增收,买的节支。2012年7月,预算价10.9亿元的惠大疏港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招标,经过中心的网上招投标,最后中标价为10.42亿元,一下子就节约投资4769.5万元。

  相比土地矿产、产权交易等“卖”的交易,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买”的交易稍显复杂。如果说卖是“价高者得”,那么买既要考虑价格,又要考虑质量,不可避免要多一道专家评标环节。

  为此,惠州通过纪委直接监督,尽可能减少这种人为因素的不良影响。“中心各处包括评标室在内,安装了28个监控摄像头,直接接通市纪委监察局的电子监察中心;所有评标过程都有录音录像,出了问题随时倒查。”惠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王细波说,“招投标公告网上发布、投标企业网上报名、评标现场电子监控、中标结果网上公示。政府买一支笔、一个杯子都要经过这些程序。”

  目前,惠州已在市、县两级组建了6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镇的公共资源交易所也将于今年6月底前建成运行;除了传统“四大类”外,又将公共资源类法院涉诉资产、户外广告经营权、林业权流转等纳入业务范畴,进场交易业务增至28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