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各地扶持中小企业税收政策
广州推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税款或减半
近日,广州市经贸委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近期广州市将推出一系列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
《通知》显示,未来,广州市将支持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政府采购当优先安排向中小微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开展清费减负,降低中小微企业负担,未来将大力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落实中新广州知识城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实施行政审批管理“零收费”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堤围防护费收费改革,推动广州市与珠三角各市车辆年票互通,降低城市运行成本。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未来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专利申请资助力度,优先办理中小微创新型企业专利申请费用减免和加快审查证明。
同时,还将促进解决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为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搭建融资平台,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体系建设;推动民营和中小微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总之,各项扶持政策都将由相关政府部门牵头组织,陆续出台。
《通知》中特别提到,要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尤其是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要求国税、地税等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对于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条件为,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从业人员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对年度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长期从事中小微企业会计工作的杨健会计师表示,我国现有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最高为25%,而如按照上述优惠政策的话,相关中小微企业最高能少缴纳近一半的税款。
“如果相关政策可以实施,那么广州市给微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将会是前所未有的大”杨健表示,“比如某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6万元,以前按照20%税率的话,那么要缴税12000元,如果广州优惠政策能够成功实施,那么该企业只要缴纳6000块就行了。”
黔江区自主创业优惠政策解读
从事微型企业和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具有一定数量职工人数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符合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各类人员达到2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额度的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贷款期限放宽到2年。
对月营业额未达20000元的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其自有且经营用(不含出租)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政策规定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个人所得税未满3年的,执行到期满。对所有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经上级税务机关批准,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地方分成部分全部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区本级实得部分,前3年按50%的比例安排给企业用于技术改造、研发或扩大再生产(经营)。对工业园区内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经批准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在农村创业的农民购买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免征车船税。残疾人个人经营免征营业税,合伙经营个人所得经批准减征或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九类人员”创办微型企业的,经培训、审核合格后予以注册资本金50%以内的补助,并按市政府“1+3”(即“投资者出一点、财政补一点、税收返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扶持政策执行。
对“九类人员”新创办市场主体的,从2012年起1月1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1200元的一次性创业奖励;对提供就业岗位4人以上的新创业主体定额补贴第一年房租2000元;对运输成本高、运输量较大的新办企业,给予定额补贴。从事小微型企业和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从当年起,实行一次办照、终身免费,全部免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可用专利等无形资产参与入股投资或高新技术企业的增资扩股投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补贴等按现行政策办理。
外来人员到我区从事小微型企业和个体经营的享受与区内各类人员创业同等政策,创办企业的享受招商引资政策。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工业项目,租用标准厂房的,按照园区出台的政策执行。来我区创业的各类人员可凭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以及合法居住证明办理城镇居民户籍手续,其配偶、子女可一起迁入,子女可在户籍迁入地学校就近上学。
云南省迪庆州:三项惠民政策让“小老板”乐开颜
1-11月份,迪庆州地税系统个人所得税减收3562万元,服务业营业税减收2417万元,车船税减收10万元,此三项惠民税收优惠政策的使各类“小老板”受惠5989万元。
为加快云南省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云南省营业税起征点按国家规定幅度的最高限执行。即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由月营业额3000元调整为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每次(日)营业额100元调整为500元。而新的个税法主要作了四方面的修订:一是工薪所得扣除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二是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三是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四是个税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
缴纳地方税的纳税人开心地说:“地税部门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扶持了弱势群体,减低了经营成本,增强了购买力,刺激了消费,繁荣了市场。”而税收管理员表示,从前,征税纳税关系紧张的主要是纳税能力脆弱的低收入经营者。税收政策调整后,这种情况得到了有效解决。香格里拉县地税局一分局的陈德祥说:“提高标准后,辖区内的低收入群体都不用缴税了,征纳关系和谐了,地税部门可以集中精力加强重点税源管理,提高了征管效率,税收收入实现大幅度增长。”
吉林省将对部分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实行财税优惠方面扶持
记者从吉林省政府了解到,为推进高技术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吉林省将对研发设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八个领域的高技术服务业企业进行财税优惠等多方面的扶持。
据了解,吉林省计划通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专项资金吸引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等社会资金的投入,加大对高技术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将高技术服务业科技创新作为高校教师和大学生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专项基金支持重点。
对于符合条件的研发设计服务部门,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设计服务部门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在孵企业可按照税法及相关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以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另外,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高技术服务领域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认定的高技术服务业范围,加强高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积极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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