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咨询协会 2013/9/11 16:57:31 点击:
关于开展2013年度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行业协会、各企业:
为了提高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培育、评价、宣传、示范一批信用管理严格、社会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推动行业信用水平和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改善中小企业经营和融资环境,根据广东省中小企业局粤中小企〔2006〕34号”《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试点和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并按照《商务部等17个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函[2013]445号)安排,企业联合会负责组织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广东省2013年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在广东省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3年工商年检合格的各类企业均可申报。各中小企业局及行业协会可以分别推荐企业参加评级。
二、评级内容和方法
企业信用评级的内容和指标体系由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市场竞争力、管理水平、信用记录等五个一级指标及其若干二、三级指标组成,全面综合考核企业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能力和水平。广东省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AAA、AA、A三级。
三、评价程序
企业按照“提交申报材料→评级→初审→公示→终审→备案→发证推介→年度复查→年度复查公示”的程序进行。申报企业领取并填写《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申报书》,并提交相关参评材料。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将通过企业调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等手段对企业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调查和评价,并确定初步评价结果。经过广东省企业联合会中小企业专业委员会专家审查和评定后,将企业信用评级结果进行网络公示,并向社会征询意见,最终确定企业信用等级。
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期为3年,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还要进行2次年度复查,对于在有效期内通过复查等级有变动的企业,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将向社会公示其信用评价等级的变动结果,并更换其标牌和证书。
2013年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申报日期至2013年12月5日。参评企业请在截止日期前向我会提交《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申报书》。
四、公示、服务和监督
1、对于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将通过广东企业联合网(www.c-gec.cn)等媒体公示和发布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宣传典型经验。
2、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向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颁发信用等级证书和标牌。
3、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将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中小企业局等政府部门及银行等金融部门推荐,使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获得各种便利和市场机会,取得更大的社会认可。
4、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将会同银行等金融机构向获得信用评级的企业信用建设及融资方面直接提供指导、咨询等相关服务,促进企业提高信用管理水平和融资能力。
5、对获得评级后发生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广东省企业联合会中小企业专业委员会经核实,可以降低或者撤销其信用评级结果并进行公示。
6、为保证评级准确,企业申报需提供真实数据,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和数据只用于信用评级,不公开不对外使用。
附件:《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申报书》
(以上附件及申报相关信息,可登陆广东省企业联合网(www.c-gec.cn)查询和下载)。
二0 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 曹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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