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森咨询】连接:目标,对象和方法
怎么样连接?即连接的方法。
1、目的
组织(Organization)的连接,是有关于组织的目标的。
按照马克思·韦伯(Max Weber)的观点,任何组织都应该有明确的目标。今天说起这个观点,貌似是一句正确的废话。然而,正是这一句“废话”以及韦伯在《社会组织与经济组织理论》中的论述,与弗雷德里克·泰勒的《科学管理原理》,亨利·法约尔的《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一起,将懵懂的帝王、世袭的庄园主、起义的农民军领袖以及形形色色的商帮头子们带入了现代管理的殿堂。
马克思·韦伯的时代过去了,组织的模式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明确的目标”这句废话没有过时,也永远不会过时。组织的连接,无论是在组织内部,还是在组织外部,都依然需要与组织本身的目标一致。
在组织内部,连接包括员工之间的连接,部门(或团队)之间的连接,股东、管理层和作业层之间的连接。无论哪一种,都需要确保满足组织本身的目标。组织管理的模式会变化,但连接的目标始终应该与组织目标一致。
在组织外部,在组织所处的环境中,组织需要与各种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发生连接。例如:与客户,与供应商,与监管部门,与同行友商……外部组织无法确保与自身的目标一致性,但我们依然需要以组织目标为导向去引导和建设这些连接。
二、对象
“你对象怎么样?”
“我对象挺好的……象对我也挺好的…
插播一个小段子,但是从段子里也有个启发——对象的定义很重要。无疑,连接是双向的。是不是工作的交集就是“连接”?是不是组织工作联系起来的就是连接的对象?也许广义上是,但这样的所谓连接并没有意义。个人认为,连接的双方,不应该是具体的某个人,而应该是岗位、数据和价值。只有以这些要素来连接,才能确保连接的目标可以指向组织目标。
伴随着人类的进化,连接从来没有停止过,连接的方法也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丰富。从大的分类来说,连接方法有紧耦合的也有松耦合的,有正式的也有非正式的,有持续性的也有阶段性的,还有更多分类维度。
对我们而言,困难的从来不是用什么方法实现连接,而是选择连接方法的的原则以及评估连接方法的标准。列举一些我个人觉得应当遵循的连接原则:
首先是有效原则。同一个连接方法,在不同的事情上,在不同的对象之间,有效性是不一样的。所有连接,在创建的时候就应该考虑有效性。同一个连接方法在事物发展的不同阶段,可能有效性也可能是不一样的。所以有效性的考虑,应该是贯穿连接的整个生命周期的。
其次是聚焦原则。既然连接的目标是确定的,那么连接的过程就应该是聚焦的。既然连接的对象是岗位、数据和价值,那么连接方法也应该聚焦到如何传递职责、获取和利用数据以及交换价值。
最后是主动原则。一万小时定律的提出者格拉德威尔在他的著作《引爆点(the Tipping Point)》提出了连接者(connector)的概念,而连接者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主动。无论你是连接的创建者还是接受者,主动都是确保连接达到既定目标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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