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关于申报2013年广东省企业500强、广东省制造业百强企业、广东省服务业百强企业的通知

来源:南方网 2013/3/19 15:56:56      点击:

关于申报2013年广东省企业500强
广东省制造业百强企业、广东省服务业百强企业的通知
 
各地市经信局、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2013年是广东省企业百强排行榜十周年之际,我会自2004年以来连续向社会发布了“广东省企业500强、广东省制造业100强、广东省服务业100强”的排序,得到了政府部门、企业界、新闻界等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肯定,为全社会和政府决策部门提供了权威信息,受到了政府、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新闻界的广泛关注,在海内外产生了积极影响。“广东省百强企业”排序活动不仅在社会上树立了广东标杆企业的形象,还更好地促进我省加快培育世界级企业,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产生了显著影响,也对一大批广东企业做大做强,进入中国乃至世界强企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宣传作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做好新形势下我国大企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在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会将举办 “2013年广东省企业500强,广东省制造业百强企业、广东省服务业百强企业”的排序发布活动。
  为做好“2013年广东省企业500强”推荐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在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三年以上(含),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2. 2012年完成销售(营业)收入达到4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制造业百强企业销售收入达4亿元以上,服务业百强企业营业收入达到6000万元以上)所有企业都可申报。
3.守法经营。近两年来企业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受过行政处罚。
  4. 市场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高。企业具备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的用户满意度和认知度。
  5. 社会责任感强。产品及其企业本身符合国家的产业、安全、卫生、环保以及有关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规定。
6. 按照省政府“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壮大和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加强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要求,本年度将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作为重要审核内容,支持扶持相关企业。
  二、工作程序
  1.推荐和自荐:候选企业由各地市经信局、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大企业集团推荐,企业也可自我申报。
  2.申报程序:被推荐或申报的候选企业填写《推荐申报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相关材料报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百强排序审核委员会办公室”。(《推荐申报表》附后)
  3.审核初评:排序审核委员会办公室对候选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依据审核情况和评选条件,进行初审。
  4.审核委员会审定:由省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专家、新闻单位组成审核委员会,根据排序条件、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委员会办公室调查审核情况,对“2013年广东省企业500强、广东省制造业百强、广东省服务业百强”企业进行排序,企业销售(营业收入)将作为排序主要标准。
  5.社会公示:在省级报刊和广东企业联合网公示入选企业名单。
  6.申报材料要求:①推荐申报表;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企业简介。④企业2012年的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主要经济指标必须经推荐单位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认可);
  三、表彰、宣传与服务
  1.在2013年7月(预定)举行 “2013年广东省企业500强”新闻发布会及表彰活动,入选企业领导将受邀请出席活动仪式,并在省级报刊、广东企业联合网、《南方企业家》杂志等省内主流媒体上公开发布宣传。
  2.入选大型宣传册《2013年广东省企业500强专刊》,此书将送交各地市经信局和政府相关部门。
  3.入选企业将组织参加省政府和我会组织的相关经贸活动。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请申报企业按《推荐申报表》的要求,于截止时间前将材料报“广东省企业百强审核委员会办公室”。
  附:“2013年广东省企业500强”推荐申报表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
广东省企业家协会
二0 一三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