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咨询协会 2012/11/27 15:39:19      点击: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粤科函产学研字〔2012〕1619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财政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创新推进专业镇转型升级的决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2〕499号),现将《2012年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产学研处  张开升,020-83163947
          叶超贤,020-83163942
  省科技厅科管处 严军华 020-83163925
  传  真:020-83163927
   
  附件:《2012年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省科技厅 财政厅
2012年11月16日
  附件:
2012年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创新推进专业镇转型升级的决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我省专业镇发展与转型升级实际,围绕专业镇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形成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长效机制为目标,编制本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一、支持重点及方式
  (一) 支持重点。
  1.重点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各类生产力促进中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其他各类生产性服务机构及科技服务机构与专业镇合作建立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提升和增强专业镇已有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与功能。鼓励各专业镇根据实际需求,建设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坚持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建设专业镇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2.重点支持内容。
  通过开展专业镇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工程、专业镇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专业镇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能力提升工程以及专业镇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等重点工作,在专业镇建设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专业镇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工业设计服务平台、质量检测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信息网络服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创业孵化服务平台、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人才培训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台,形成多元化、多形式专业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发展模式。
  (二) 主要支持方式。
  以平台建设项目为主,采取竞争性方式安排专项资金资助;以奖励和补贴方式支持考核优秀的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及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以贷款贴息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础条件建设。
  二、项目类别和内容
  专题一 专业镇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工程
  课题1:专业镇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
  项目内容:支持建设具有为构建各类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提供支撑和管理服务功能的生产力促进机构。强化省级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对各地的指导和服务延伸,建设适合本区域重点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需求的专业服务机构,汇聚各类公共服务创新资源、强化和完善管理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形成多元化的创新服务模式,支撑专业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的全面提升。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项目主承担单位须为从事专业镇公共服务专项工作的法人单位。重点支持专业镇与省级以上公共服务机构、国家重点建设大学或国家级科研机构合作建设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专业镇生产力促进机构。
  2.申报材料:须提供专业镇生产力促进机构建设规划、可行性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共同申报的机构需提供签署的合作协议。
  3.实施年限:2年
  4.经费资助:不超过100万元/家,鼓励和支持平台所在地市(县区)、镇和项目承担单位承诺并落实其他支持资金。
  课题2:专业镇生产力促进中心能力提升
  项目内容:进一步完善和增强已经建成开展服务和正在建设过程中的专业镇生产力促进机构的平台支撑与管理服务功能,鼓励和支持国家级生产力促进机构对各专业镇生产力促进机构的指导和服务延伸,使专业镇生产力促进机构成为支撑各类专业服务平台建设与发展的基础平台。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已经获批准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镇生产力促进机构或省级以上生产力促进机构设在专业镇的分支机构。
  2.申报材料:须提供专业镇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共同申报的机构需提供签署的合作协议。
  3.实施年限:2年
  4.经费资助:不超过30万元/家,鼓励和支持平台所在地市(县区)、镇和项目承担单位承诺并落实其他支持资金。
  专题二 专业镇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课题1:专业镇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项目内容:支持通过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设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新产品、新设计、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服务,提供先进制造工艺、质量管理方法、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环保技术应用等技术咨询服务的工业类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以提供农业新品种、种植养殖新技术、病虫害防治以及实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咨询服务的农业类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项目主承担单位为各省级专业镇内的法人单位。重点支持各类经济实体特别是民间资本机构、科技人员领办的中小微企业联合投资建设的服务机构等单位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的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2.申报材料:须提供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共同申报的机构需提供签署的合作协议。
  3.实施年限:2年
  4.经费资助:工业类不超过150万元/家,农业类不超过50万元/家,鼓励和支持平台所在地市(县区)、镇和项目承担单位承诺并落实其他支持资金。
  课题2:工业设计服务平台建设
  项目内容:支持建设为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提供产品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环境设计、创意工业设计、广告设计、展示设计、包装设计、装帧设计、设计管理等服务内容的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项目主承担单位须为各省级专业镇和高校、科研院所及国内外具有工业设计行业较高知名度的专业机构联合,依法成立的法人机构。重点支持专业镇与省级以上工业设计示范基地(企业)联合申报的服务平台;鼓励与国内外国际级工业设计服务机构合作。
  2.申报材料:须提供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共同申报的机构需提供签署的合作协议;机构或企业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