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广东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标准化委员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专家学者:
按照《广东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研究决定,成立广东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任务
“标委会”主要负责协会团体标准工作。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平、协商一致原则,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商务部等文件精神,以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标准质量效益,加强标准国际化工作。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协调互补的团体标准体系,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推动高质量发展。紧密围绕行业发展方向,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填补现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积极吸纳科技创新成果,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研究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二)加强与相关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联系与协调,积极做好在协会和会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加强与国内相关行业专业委员会的信息交流,系统跟踪、研究国际标准和国内工作动态;加快采用先进标准的步伐。
(三)负责团体标准的立项、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复审、应用等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团体标准的立项、研制工作。
(四)按照市场和企业需求,组织制定相关行业、相关领域的团体标准(如:管理类标准、技术类标准、产品类标准等),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助推企业提质增效。
(五)根据发展需求,做好团体标准的修订、废止和转化为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工作。
(六)定期召开协会标准化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协会标准化工作,研究分析行业标准化发展态势,明确标准化的工作思路。
(七)负责团体标准的解释说明。
(八)承担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标委会组织架构
(一)标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8名。主任由协会会长担任,副主任原则上由协会副会长职务以上担任,委员由相关标准化工作领域及其他行业领域专家担任。
(二)标委会委员名额不限。副主任和委员均采用自荐和推荐。
(三)标委会下设秘书处。承担标委会日常工作,秘书处办公室暂设在协会。标委会成员原则上每4年作一次调整和增补,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三、标委会工作制度
(一)标委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本年度标准制定、修订及复审工作和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确定下一年度标准制定、修订的计划,审定有关标准等。
(二)标委会应根据宣贯情况和行业发展需求,适时组织进行团体标准的复审工作。
(三)设立标委会秘书处,负责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的日常联络、沟通、组织、管理等事务。
(四)标委会各副主任、委员应主动参加标委会会议、标准审查会等,执行标委会的决议,完成标委会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权对标准制定、修订的项目和计划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运行机制
(一)标准会全体会议
(1)全体会议由主任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2)全体会议研究讨论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工作、重点课题等。
(3)根据需要,也可召开专题会议,可分组、分专题进行深入研究。研究内容包括:围绕如何建立完善协会标准化工作体系机制,如何推动建立以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团体标准体系,如何培育和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团体标准等开展。
(二)日常工作
标委会日常工作由主任委员负责,标委会秘书处具体运行实施,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0-83580332 83494459
邮箱:mcahuiyuan@163.com 官网:http://www.gdmca.org
五、其他事项
(一)标委专家存在自愿退出、因工作变动或健康等原因无法参与标委活动、长期不参加标委活动、未经标委许可以标委名义组织活动、在咨询评审等活动中违规收受报酬礼品等情况的,将终止标委专家资格。
(二)有意愿参加标委会,
(三)标委会成员经审核后,将在协会官网公示。请予2024年7月19日前填写申请表盖章发至mcahuiyu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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