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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融资体系助小微企业发展

来源:和讯网 2013/8/16 10:58:41      点击: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值得注意的是,在8项意见中,资本市场助力小微企业,引导资金进入实体经济被提升到了相当高度。分析人士认为,从私募债到新三板,从创业板到中小板,从发行上市到重组再融资,实施意见对小微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融资进行了全方位的政策安排,形成了立体式的融资体系。

  —降低上市标准惠及小微

  我国企业普遍面临直接融资比例过低、融资成本过高的问题,小微企业尤其严重。对此,实施意见特别提出,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这是解决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例过低、渠道过窄的必由之路。

  针对现有中小板、创业板不能很好服务小微企业融资的问题,实施意见明确要完善发行、定价、并购重组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同时适当放宽创业板市场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并尽快启动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专家指出,这不仅是降低小微企业在资本市场的准入门槛,而且还打开了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的大门,有利于小微企业获得持续的资金支持。

  据了解,目前证监会正在加紧修改创业板IPO办法,财务指标向创新、成长型企业予以倾斜是此次修订的题中之意,创业板再融资规则也已完成前期论证工作,主要条款基本形成,待履行相关立法程序后将择机发布。

  业内人士认为,放宽创业板财务准入标准,将会带来两方面的影响:一是资本市场流动性提高,由于财务标准的放宽,很多业绩不理想的企业可以通过其成长性实现上市;二是由于对业绩波动容忍度提高,很多企业不会再刻意人为制造业绩,有助于还原企业真实的盈利水平。

  —私募债简易可行亟需提速

  一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重股轻债现象严重,债券融资规模小,小微企业更是很难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募集到资金。此次实施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规模,在创业板、“新三板”、公司债、私募债等市场建立服务小微企业的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机制。这意味着未来小微企业有望在债券市场享受到更快捷、更低成本的融资服务。

  财经评论人郁慕湛认为,直接融资中最方便、实施起来最简单的就是私募债,能满足小微企业和私募基金的双向需要。

  郁慕湛认为,目前私募基金往往缺少投资方向,而私募基金敢冒险,国际上的私募基金成功率往往只有十分之一,但私募基金要求的回报率却较高。小微企业需要资金,他们往往拥有新技术、新产品或者新的经营模式,更有创业者的梦想和冒险精神,虽然风险很大,一旦成功前景无限。所以,小微企业的私募债与私募基金能相互吸引。

  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制定相对完备的小微企业私募债执行细则,以便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小微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金融支持。

  对此,实施意见明确,将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积极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小微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等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促进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融资发展。

  —分层场外市场对接小微

  随着各地清理整顿交易所的收官,各地一部分符合要求的交易所进入合规发展阶段。此次实施意见针对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框架及具体工作做出明确部署。除创业板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建设之外,首次提出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小微企业改制、挂牌、定向转让股份和融资,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为小微企业提供挂牌公司推荐、股权代理买卖等服务。

  分析人士认为,为扩大资本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覆盖面,使更多规模、类型、发展阶段的企业能够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大,场外市场也应当进行细分,划分更多的层次,除全国性的全国股转系统外,各地方区域性股权市场在服务当地企业方面也应发挥优势。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有关通知要求,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对象为非上市、非公众的“双非公司”,与全国股转系统服务非上市公众公司形成了区别,在制度安排上,也存在显著不同。

  分析人士认为,在区域场外市场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要防止区域交易所形成对本区域资源的垄断;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区域交易所突破地域限制,盲目到异地扩张,再次形成各地交易所“遍地开花”、高度雷同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