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实施八个行动计划 汪洋作重要讲话朱小丹主持会议
今年5月,省委十一届一次全会对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作出决议,决定就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改善创新环境、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培育幸福导向型产业体系、创建幸福村居、从严治党和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等八项重点工作,制定实施八个行动计划。目前,八个行动计划已编制完毕并付诸实施。
汪洋指出,制定实施八个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具体部署,是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期待。全省上下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推进八个行动计划的信心和动力,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上来,将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省党代会提出的总体要求和战略部署上来,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而努力奋斗。
汪洋强调,实施八个行动计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工作重点。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大力推进实施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一要理清工作思路。突出以人为本,牢牢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把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作为实施行动计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各地实际组织实施行动计划,不要求“齐步走”、“一刀切”;注重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行动计划与长期规划、阶段性目标和最终目标之间的关系,做到“全省一盘棋”。二要明确工作重点。选准抓牢八个行动计划最核心、最关键的环节,把着力点放在环境营造上,在完善法律法规、简政放权、创新体制机制上下功夫、见实效;切实增强城乡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和区域合作的实效性;着重发展与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有最直接关系的产业;加强制度的完善和配套,做好制度的操作性、程序性设计,强化制度的监督落实。三要强化政策配套。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形成长久的、持续的、刚性的制度推动;强化政策措施的相互衔接,对有冲突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对针对性不强的政策措施进行细化,对不完善的政策措施进行完善配套;
强化制度机制的配合保障,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完善国土、金融、财税等保障机制,完善人民群众的参与机制和人才的聚集培育机制。四要注重探索创新。创新工作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把实施八个行动计划与转变政府职能、破除不合理的利益格局、完善推动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增进人民群众的根本福祉紧密结合起来;创新工作方法,调动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实施行动计划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实施行动计划的过程变成充分尊重民意、发挥民力、保障民利的过程;创新工作举措,及时挖掘总结各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做法,努力形成百花齐放的创新局面。
汪洋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统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实施八个行动计划提供强有力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行动计划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分步实施方案,建立责任到人、协调沟通、高效运作的组织保障机制,切实防止推诿扯皮。要高度重视实施八个行动计划工作的人财物投入,对重点平台、重大项目和一些共识、先导性的关键领域予以重点支持,建立多形式的投融资机制,调动全社会参与推进实施行动计划的热情。要强化考核保障,制定具体的分工实施方案和考评办法,把握时间节点,创新考评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绩有所奖、过有所罚”。要注重总结提升,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计划目标和进度,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的总结分析研究体系,形成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港澳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业厅、省委组织部等牵头单位在会议上作了发言。
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省委有关部委、省直有关单位,省有关人民团体,中直驻粤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负责同志,市直、县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在各市、县(市、区)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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